刑事诉讼法第73条什么意思(刑事诉讼法第73条)

2024-08-23 0:28:44 影视资讯 4939125

刑事诉讼法第73条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法第73条是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允许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未被逮捕或未被判处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一定的担保后,暂时解除其人身自由的限制,使其能够回到社会上生活、工作,但同时要求其遵守一定的限制条件,并随时接受司法机关的传唤和审判。

什么是指定住所监视居住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说是监视居住中的特殊情况,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日后若是被判刑的话,那么之前被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2、指定监视居住是监视居住的一种方法,如果当事人不适用普通监视居住的,是可以指定居住监视居住的,并且监视居住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3、监视居住的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指的是犯罪嫌疑人的住处。

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安全责任人

法律主观: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罪行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采取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确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必须交由犯罪嫌疑人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严禁在办案场所、办公场所或者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其他场所执行监视居住措施。

第三章 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 第十五条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由执行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

刑诉法73条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刑诉法73条的规定是对于不当强制措施的变更或撤销的规定。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逮捕之后,伴随着案件的侦查,导致证据的变化。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甚至排除了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嫌疑。需要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73条是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允许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未被逮捕或未被判处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一定的担保后,暂时解除其人身自由的限制,使其能够回到社会上生活、工作,但同时要求其遵守一定的限制条件,并随时接受司法机关的传唤和审判。

刑事诉讼法73条的内容是关于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和通知家属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固定住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73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法第73条内容是什么?

《刑法》第73条规定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经过的缓刑考验期限。

刑法73条规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是缓刑的考验期。对于那些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是有一定时长的考验期的。就像那些被判处拘役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低是二个月的期限;对于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最低为一年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内容是缓刑考验期,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刑事诉讼法73条的内容是什么

1、刑事诉讼法73条的内容是关于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和通知家属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固定住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2、最新刑诉法73条的规定是对于不当强制措施的变更或撤销的规定。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逮捕之后,伴随着案件的侦查,导致证据的变化。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甚至排除了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嫌疑。需要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3、具体来说,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决定程序、担保方式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等内容。适用条件主要包括案件性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是否有可能逃避侦查或审判等因素。决定程序一般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5、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73 条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73 条内容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监视居住的原因和执行的处所,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6、刑法第73条主要内容是,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根据刑法第73条第3款的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